No.C2022004 2022-10-26
地方政府的人才竞争政策可以被替代吗
徐 雷
摘要:文章将鼓励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投资的人才政策划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事后奖励性激励政策,即是地方政府目前所实施的人才竞争政策类型;二是事前普惠性补贴政策。在一个信号传递模型中,文章对两种人才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第一,当经济陷入低质量均衡时,激励政策能够以更小的成本突破这种均衡,但对收入公平产生较大影响。第二,当经济中的均衡无法自我维持时,实施补贴政策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均衡的维持,并能够对收入公平提供更好的保障。第三,如果经济中存在无效投资劳动者,补贴政策的成本将显著上升,此时需要引入一个甄别机制以使补贴政策能够恢复高效率运转。因此,从鼓励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投资这一人才政策的根本目的出发,地方政府的人才竞争政策既可以也有必要被普惠性补贴政策替代。文章揭示了两种人才政策的作用机理,论证了差异化环境下两种人才政策斟酌使用的决定机制,为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人才政策;信号传递模型;激励政策;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