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大学术 > 正文
首页 > 辽大学术 > 正文

李政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头版发表文章

2023-06-16 15:12   来源:经济学部、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李政教授在2023年614中国社会科学报头版发表题为《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谋篇布局》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谋篇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重大问题,不仅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学理内涵,也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核心功能    

作为公有制的重要载体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既有政治功能又有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步入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考察时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制度保障。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是我国发挥政治优势的主要物质基础。  

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主导力量。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些论述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政策工具,更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大国重器。  

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和排头兵。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要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可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还将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长春考察时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目标能否顺利实现,需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挥作用。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而在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  

国家战略的支撑力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这是我们党从国有企业在历次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危机的突出表现中得出的重要启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而赋予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新使命。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将国有企业建设成世界一流企业,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这一战略支撑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好新时代国有企业使命担当    

进入新时代,我国国有企业的面貌焕然一新,在活力、效率以及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都今非昔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中国特色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也日益完善。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发展局面。下一阶段,必须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不断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成为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发展动能新、布局结构新,既具有核心竞争力,又突出核心功能,从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持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带动民营企业以及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事实证明,凡是有优秀企业家领航掌舵的企业都是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水平决定了所在企业的发展实力。因此,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机制与薪酬、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构建容错机制,形成国有企业家敢干的良好氛围。二是对标并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价值创造挖掘内在潜力。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更好承担社会责任,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绿色化、数字化为导向,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创造有利条件。国有企业要依据自身性质、使命和核心功能投资创业。国有资本要更多流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键基础设施,致力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增进民生福祉;更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民生领域,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要与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平等获取各类资源和要素,不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四是加强防控国资国企风险,严守高质量发展底线。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对投资、债务、金融业务,特别是海外经营业务所涉及不可避免的风险进行及时有效地化解,严守不出现重大风险的底线。加强企业海外利益风险保障,建立健全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系统,确保境外国资和国企人员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内外风险防控机制到位,将内控和业务流程有机结合,提升内控体系的效度,使企业能够快速识别风险,并迅速触发一系列防控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国有企业应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引领和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将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把更多国有企业打造成原创技术策源地,组建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联合体,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突破一批前沿技术,锻造一批长板技术,加快破解一批“卡脖子”技术。二是发挥国有企业产业链“链长”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让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发挥头部国有企业主导带动作用,构建产业联盟,建立产业间协调机制,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提升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和韧性。三是促进供需平衡、畅通国内大循环。国有企业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产品质量,弥补部分高端产品与设备缺口,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产品合理采购和使用,在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上发挥主导作用,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促进国内供给、需求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四是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国有企业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大对外开放,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探讨多种国际合作方式,对标和适应国际规则,确保合作渠道在风险可控情况下畅通无阻,增强合作动能和创新合作发展模式,从而提高合作成效,取得更多双方共赢的合作成果。  

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促进共同富裕。在新发展阶段,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离不开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中所应发挥的基础和保障作用。首先要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参与科技强国、制造强国、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以及美丽中国、数字中国等战略部署。同时在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海南自贸建设等方面奋发有为。此外,国有企业还要积极支持和服务所在地区的重大发展战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助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其次要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体现着“人民性”这一根本属性,因此要继续在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    

     

李政,威尼斯集团网站官网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受聘为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特约研究员,海南省国资研究院首批特聘研究员,吉林省《资本论》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有经济、创新经济、东北振兴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其他横向纵向课题40余项。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管理世界》《经济学动态》《经济评论》等国内外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出版学术著作与教材20余部。荣获宝钢优秀教师奖、高等学校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多项奖励和荣誉称号。